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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一一章 我要走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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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时,他正好也微微抬起头,稍稍有点儿从眼角看她的意思。

    她还是了解他的。要在往常,他已经一巴掌抽上来了。

    但是现在他的心情真的很不错。

    自从于谦和给丁树海庆贺完生日,丁树海的精神就一天不如一天。他早就知道他在强撑。其实痛痛快快地倒下,比起强撑要好得多。一个是及时渲泄,一个却是从内部慢慢地被蚕食。迟早也是要倒下的,可后者一旦倒下,就别再指望还能起来。

    哼。没有人比他更能明白强忍着,而被慢慢蚕食是什么滋味了。

    那天之后,他就是在和丁树海打赌。看谁先倒下。

    果然不出所料。丁树海不进医院则已,一进医院就是病危。那个倒霉的老头子好不容易在家撑过这几日,终究要一头倒在书房里。如果不是保姆发现及时,连医院也索性不用去了。

    他才将车开上大路,便又接到了保姆的第二通电话。

    丁树海是中风。人没有死,但也丢掉了半条命——右半边身子瘫痪了。

    方煜文当时就一脚踩住了刹车。

    他拿着电话小心地确认。保姆慌慌张张地说丁树海连话都说不了了,医生的诊断是康复的可能性很小,再有第二次中风,就有生命危险了。他还是不放心,教保姆用视频通话,亲眼看到了那个死老头歪着嘴、口水都会流下来的丑样。老头子一直瞪视着镜头里的他,左边眼睛有铜铃大,右边眼睛却半耷着眼皮,像在打瞌睡。左半脸的肌肉一直激动地颤抖着,右半脸却连皮肤都挎了下来,一动也不能动。

    他忙低下头,按下结束键,终于忍不住笑起来。笑了很久很久,笑到兴致高扬处还按了一下喇叭。

    然后趴在方向盘上,又慢慢地抬起头,正视前方。

    他赢了。赢得很大。对一个呼风唤雨惯了的人来说,半死可比直接丢掉性命还可怕。

    所以他现在,才有足够的好心情可以放苗童一马。金丝雀在笼子里待久了,难免会有点儿头脑不清楚,想要撞一两次笼子。可以理解。

    “把东西放回去,”他大度地说,一边解开领带,一边向客厅的沙发走去,“然后拿瓶红酒过来,陪我喝一杯。”

    将领带一把扔到沙发背上的时候,身后传来细如蚊蚋的声音。只有简简单单的一个字,却让他脚步一滞。

    “不。”

    方煜文正在兴头上,蓦地被浇了这一瓢冷水,还以为自己听错了。转过身问:“什么。”

    苗童颤巍巍地抬起头,眼睛里还有恐惧,却不再躲闪地对上他的眼睛:“我不会放回去的。”咬了咬嘴唇,务必说清楚每一个字,“我要离开这里。”

    方煜文怔了一会儿,很快就从心底窜出一股邪流。暗暗地咬咬牙,仍然不想破坏了难得的好心情:“我就当什么都没有……”

    “我要走了。”

    方煜文没再说话。他本来要说的话甚至都没能讲完:我就当什么都没有听到。心底的那一股邪流输进血液,初时还只如涓涓细流,一眨眼,就訇然冲开,洪水巨浪一般灭顶而来。他忽然扭曲了脸,一脚踹上沙发。沙发没有翻,但发出一声巨响撞向茶几。茶几上的几只杯子登时滚落地面,啪嚓一声,全摔得粉碎。

    苗童顿时吓得面无人色,本能地退后一步,却又全身发抖地站定了。

    和他相处的这半年,让她明白了一件事。跑是跑不掉的。越是跑,他越想要把你紧紧地攥在手心里。要想离开这个人,除非他自己愿意放手。

    苗童鼓足勇气压抑下想要逃走的念头,眼睁睁地看着那个可怕的衣冠禽兽瞪着一双血红的眼睛,一步一步向她走来。

    方煜文就像一头失控的野兽,眼睛里血丝密布,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能流下血水。喉咙里也随着每一次出手,发出沉闷地低吼。西装早就被扔得找也找不到,一头精心打理过的头发乱如草丛,刘海上不停滴着汗珠。

    苗童的脸上是破的,嘴里也是破的,鲜血会从鼻子里一直流到嘴里。身上也被他跳起来踩了好几脚,胳膊痛得不能动,胸口也痛得不能呼吸。

    他一把揪住她散乱的头发,拽起她无力低垂的头,在她耳边呼着粗气问:“为什么不躲?为什么不抵抗?”

    虽然以前到最后,她也会变得不能动弹,像猫一样乖乖躺着。但是在有力气的时候,起码会躲一躲,挡一挡,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一开始就随便他怎么拳打脚踢。就好像,她已经放弃逃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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